7 月 24 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从 9 月 1 日起,“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的定价项目将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这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福建省医疗保险领域对生育的积极支持措施,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了不孕家庭的“生育希望”。
据悉,我省近年来顺应群众健康保障新期待,发挥医保基金最大效益。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更新并扩大到 3088 个品种。一批创新药物通过协商降价纳入医疗保险。446 种协商药品纳入“双渠道”管理,100 种药品纳入门诊结算。
通过实施降低免赔额、提高报销率和支付限额等多项措施,2023 年员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的报销率将分别达到 85.3% 和 66%,比上年分别提高 1.4 和 3 个百分点。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将女职工生育第三个孩子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福利支付范围。
巩固拓展福州市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家庭病床、“无陪护”病房的医疗保险政策,减轻照顾患者家属的负担。
01 规范整合服务项目价格
整合设立 12 个项目,明确公立医院相关项目的价格。
规范整合福建省现行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定价项目,取消“B超下采卵术”等 20 个医疗服务定价项,整合设立“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定价。
02 明确医保支付属性
医疗保险支付包括 8 个项目和 2 种医用耗材,仅限于门诊支付。
明确将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取卵术”等 8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 2 类可另行收费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省共有 17 家符合辅助生殖健康保险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
03 明确医保报销待遇
没有最低支付额度,医疗机构级别之间也没有区别。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80% 和 60%。
福建省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符合辅助生殖医疗保险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费用和其他收费消耗品,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不设免赔额,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先支付项目价格的 15% 后,员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80%,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率为 60%。支付金额应包含在当年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中,并应共享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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